
根據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與日本經濟、貿易和工業部8月29日發表的聯合意向聲明,印度和日本同意在兩國和其他國家推廣低碳和可再生氫/氨生態系統。
這一宣布恰逢印度總理納倫德拉·莫迪訪問日本,以加強包括能源轉型相關行業在內的各個領域的經濟聯系。
日本經濟產業省的一份聲明稱,通過這份聯合意向聲明(JDI),與會者相信印度和日本將利用他們的聯合力量在兩國和第三國促進氫/氨生態系統。
兩國“以低碳發展的共同目標為指導,表達了在開發和部署包括綠色氫和氨在內的清潔技術方面進行合作的堅定承諾”。
聲明稱,JDI旨在促進與氫和氨相關的研究、投資和項目執行,包括它們在特定行業的運輸和應用。
它還將酌情促進和支持推進氫/氨技術方面的合作。
日本經濟產業省的聲明稱,部長們承認在兩國領導人于2022年達成的“日印清潔能源伙伴關系”的基礎上加強能源領域合作的重要性。
印度還根據《巴黎協定》第6條與日本簽署了第一份協議,通過一份合作備忘錄擴大了其在國際碳市場的范圍,該備忘錄旨在建立一個銷售和轉讓“國際轉讓緩解成果信用額或第6.2條碳信用額”的聯合信用機制。
協同作用JDI表示,由于兩國優勢互補,日本在技術進步方面處于領先地位,因此清潔燃料的發展可能產生協同效應。
它說,“日本在氫/氨的生產、輸送和利用技術方面處于全球領先地位,并宣布了在不同領域使用氫/氨的雄心勃勃的目標。”
與此同時,“印度的目標是利用其巨大的可再生能源潛力,大規模生產低成本的清潔氫/氨,滿足國內對氫/氨的跨部門需求,并成為全球出口中心。”
印度可以通過各種措施滿足日本的氫/氨需求,包括其國家綠色氫使命,該使命的目標是到2030年生產500萬噸可再生氫,并在同一時間獲得10%的全球貿易份額。

可再生能源公司Greenko的顧問兼首席可持續發展官Rambabu Paravastu告訴普氏能源資訊(Platts),協議的簽署有可能加速印度可再生氫/氨項目的發展。
Paravastu說:“以前,如果我想投資和制造什么東西,大多數時候,我會尋找出口市場來銷售這種商品。”
“但現在我們可以在印度生產和消費大宗商品,并將信貸出口到國外,所以這是它創造的機會之一。”
Paravastu在今年于巴西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表示,修訂后的國家自主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將被提交,這可能迫使各國獲得更多的碳信用額度,以履行其國家自主貢獻義務,此舉可能加速簽署聯合貢獻機制。
8月28日,普氏能源公司評估阿曼通過堿性電解生產的氫氣(包括資本支出)為4.96美元/公斤,環比保持不變。
普氏能源公司評估日本8月28日通過堿性電解生產的氫氣(包括資本支出)為5.57美元/公斤,比上月略高。
這份聯合意向聲明(JDI)表示,兩國打算在印日能源對話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作組下建立一個氫/氨工作組。
它說,“每年將通過印日能源對話向部長們報告JDI的進展情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作組負責其交付。”
隨著日本推出3萬億日元(200億美元)的清潔氫及其衍生物進口支持計劃,印度可再生氫開發商正在關注日本的交易。清潔燃料領域的一些知名開發商已與日本實體簽署了不具約束力的協議。
日本經濟產業省的另一份聲明稱,日印能源對話第11次會議于8月25日舉行,由日本經濟、貿易和工業部部長武藤洋二和印度電力、住房和城市事務部長Manohar Lal共同主持。
聲明說,其中一個潛在的合作領域是在印度和日本之間建立低碳或可再生氫及其衍生物和可持續航空燃料的生產和供應鏈。
它補充說,在火力和天然氣發電項目中共燃低碳和可再生的氫和氨是另一個可以尋求合作的潛在領域。

《印度和日本聯合意向宣言》概述的合作領域如下:
1、深化研究和創新合作,開發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技術;
2、研究氫/氨在工業過程、長途運輸、航運、發電和鋼鐵生產中的應用,了解氫/氨相關政策;
3、領導制定和協調全球市場法規、規范和標準,促進新貿易和投資的可能性,并在相關國際論壇上開展合作;
4、舉辦國際研討會、貿易活動和部長級會議協調評估對基礎設施、貿易規則和技術規范的要求,以發展氫/氨及甲醇等其他衍生品的港口能力。
5、促進建立可靠的氫/氨供應鏈,并開展對話,以發展跨境貿易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