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中俄總理第三十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全文發布。雙方高度評價中俄能源合作取得的豐碩成果,將進一步挖掘能源合作潛力,持續鞏固全面能源合作伙伴關系,鞏固深化全方位、寬領域、深層次的能源合作格局,共同維護國家、地區和全球能源安全,推動保障所有人獲得可負擔、可靠且可持續的現代能源,推動公正、均衡的全球能源轉型。為此,雙方商定:
——支持兩國企業深化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領域合作,持續推進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同保障跨境能源通道安全穩定運行。
——加強可再生能源、低碳能源、氫能、儲能等新興領域與碳捕集、碳利用和碳封存體系方面的合作。
——繼續推進田灣核電站和徐大堡核電站建設項目,確保按時完成建設并投入運行。在此基礎上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領域合作,逐步推進熱核聚變、快堆和閉式核燃料循環領域合作,基于互利共贏和利益均衡原則,探討通過“一攬子”方式開展核燃料循環前端和新核電項目建設合作。
——持續鞏固全球能源市場的穩定性,擴大能源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的對話。支持保障開放、公平競爭、非歧視和自由的能源市場。
——持續加強中國國家核安全局與俄羅斯聯邦環境、工業與核監督局在核安全監管領域的合作。
——支持2025年舉辦第七屆中俄能源商務論壇,進一步擴大兩國企業間務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