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2026年度青島市支持降低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成本補助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以下為原文
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2026年度青島市支持降低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成本補助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青島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青政辦字〔2022〕77號)和《青島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青工信字〔2023〕6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2026年度青島市支持降低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成本補助資金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現印發施行。請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做好企業申報工作。
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6年度青島市支持降低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成本補助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運營的加氫站;
2.氫氣銷售時間應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以開具***時間為準;
3.氫氣終端銷售價格不超過35元/kg;
4.加氫站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并取得《氣瓶充裝許可證》。
二、獎勵標準
按照2024年15元/kg給予加氫站運營補助。
三、申報材料
1.支持降低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成本補助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請在線填寫并上傳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的PDF格式掃描文件);
2.《氣瓶充裝許可證》(請上傳PDF格式掃描文件,首頁加蓋企業公章);
3.加氫站系統導出數據,包含加氫機加注時間、加注量等(上傳逐頁加蓋企業公章的PDF格式掃描文件);
4.車輛加氫臺賬,包括車牌號、加注時間、加注量等(上傳逐頁加蓋企業公章的PDF格式掃描文件);
5.加氫站2024年購買氫氣進項***清單(見附件2,請上傳Excel文件和逐頁加蓋企業公章的PDF格式掃描文件),進項***氫氣量需涵蓋2024年所銷售氫氣量;如未購買氫氣,請提供氫氣來源情況說明并提供證明材料(情況說明及證明材料需上傳逐頁加蓋企業公章的PDF格式掃描文件);
6.加氫站2024年銷售氫氣***清單(金稅系統)(見附件3,請上傳Excel文件和逐頁加蓋企業公章的PDF格式掃描文件);
7.加氫站建設審批、竣工驗收相關備案材料(請上傳逐頁加蓋企業公章的PDF格式掃描文件)。
8.加氫站建設及具體加氫運營情況說明(包括加氫站審批、建設、驗收,以及運營管理等相關情況,請上傳逐頁加蓋企業公章的PDF格式掃描文件)。
9.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4,請上傳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的PDF格式掃描文件)。
四、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請于10月24日(星期五)14:00后登錄“青島政策通”平臺支持降低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成本補助資金項目申報入口(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冊,選擇“2026年度青島市支持降低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成本補助資金項目”欄目,在線填報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于10月31日(星期五)前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提交至注冊地所在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二)區市初審。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實施細則、申報指南,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完成在線初審和查重審核。通過“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中國執行公開網”、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行政管理”等平臺,查詢企業是否列入青島市安全生產黑名單、青島市環境信用黑名單等失信懲戒對象目錄;登錄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信息查詢平臺(http://ymzf.sdcz.gov.cn:8082),查詢企業在節能減排、污染物排放領域有關違法違規信息,并書面征求生態環境、發改、***和法院等單位意見。形成初審結果后,函告同級財政部門,于11月7日(星期五)下班前將將推薦文件、初審意見表、項目申報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市工業經濟研究院(青島市政府辦公樓四期812房間(聯系人:張璐,電話:85912563),并推送“青島政策通”平臺。
(三)完整性審核。市工業經濟研究院負責匯總各區(市)報送的項目申報材料,并進行完整性、合法合規性初審,同步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完成線上審核后,推薦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市級審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進行項目復審,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推薦申報材料開展評審工作,對需要現場確認的項目進行現場核查,并進行項目查重,核定獎補企業和獎補額度。
五、有關要求
(一)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組織好初審審核和材料報送等工作,確保項目真實可靠,過程公平公正。
(二)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并積極配合市、區兩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專家或第三方機構做好現場核查、績效目標制定、績效評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實提供原始資料。
(三)申報企業如獲得政策支持,應自覺接受審計、監察、財政等部門監督檢查、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績效評價工作。對列入青島市安全生產黑名單、青島市環境信用黑名單等失信懲戒對象目錄,或違反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的,取消政策性資金扶持。
(四)在項目申報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五)未盡事宜,以《青島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青工信字〔2023〕6號)等文件為準。
政策通平臺技術支持熱線:85017188;政策咨詢電話:85913125。
附件:1.支持降低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成本補助資金申請表
2.2024年購買氫氣進項***清單
3.2024年銷售氫氣***清單
4.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5.政策通平臺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