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推進煤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加快發展礦區光伏風電產業。鼓勵擁有集中連片土地資源、具備良好電網接入條件的產煤地區,規劃建設大型光伏基地,提升新能源規?;_發水平,在風力資源充沛的礦區及周邊區域,有序推進集中式、分散式風電開發。
積極推動礦區用能清潔替代。支持礦區結合生產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建設充換電站、加氫站,鼓勵建設“光儲充放”多功能綜合一體站,完善礦區綠色交通服務基礎設施。
穩步推進礦區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探索礦區多熱源聯合供熱。在生物質資源條件有保障的前提下,支持礦區利用煤與生物質耦合燃燒熱電聯供技術發電供熱。探索礦區可再生能源制冷技術創新應用,有效治理井下高溫熱害。
創新礦區綠色能源開發利用方式。因地制宜建設“源網荷儲”協同控制的礦區智能微電網,推動礦區光伏風電、瓦斯發電、多元儲能、智慧能源管控系統等一體化開發運行,促進多能高效互補利用。積極推動提高礦區生產負荷調節能力,有序開展綠電直連,鼓勵參與綠證綠電交易,努力擴大礦區綠色電力使用比例。鼓勵有條件的礦區科學實施碳匯林草項目,協同推進礦區生態修復和固碳增匯。
推動煤炭產業鏈延伸與新能源發展協同互促。積極支持煤炭企業統籌煤炭與煤電、新能源產業布局,加大清潔高效火電、新能源等產業投資開發力度,提升一體化協同融合發展效益,逐步向綜合能源生產服務商轉型。推動礦區坑口煤電實施新一代煤電改造升級,鼓勵與新能源聯營發展和優化組合,增強能源供給體系穩定性。加強煤礦瓦斯全濃度利用,積極發展瓦斯發電、供熱、提純等利用方式。優化產業鏈布局,鼓勵煤制油氣和煤化工項目開展規?;G電、綠氫利用替代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應用,有效降低煤炭轉化碳排放水平。支持煤炭企業開發碳基特種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新能源發電材料等創新型產品,打造煤基產業鏈綠色發展新亮點。
加強科技創新和人才培育。積極開展煤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基礎理論研究,加強煤炭與新能源耦合發電、礦井空間儲能系統集成、新能源制氫與煤轉化耦合等關鍵技術研發,加大供熱煤電機組與新能源耦合降碳增效、利用廢棄礦井空間實施重力儲能等技術路徑的探索實踐。支持煤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首臺(套)技術裝備應用,建設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試點項目,形成以低碳化為導向的煤基科技成果轉化模式。
加大政策協同支持力度。國家將煤炭與新能源融合發展納入“十五五”能源及煤炭、可再生能源規劃,作為重點任務舉措突出抓好推進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