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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來源:青島市人民政府 瀏覽數:3
近日,青島市人民政府印發《青島市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施方案》。文件指出,推動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拓展氫
近日,青島市人民政府印發《青島市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施方案》。
文件指出,推動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拓展氫能在交通、工業等領域應用場景。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合理利用膠東半島核電資源,穩妥推進核能供暖。積極推進生物柴油推廣應用試點建設。到2025年年底和2030年年底,全市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分別達到700萬千瓦以上和1200萬千瓦以上。
推進集裝箱、干散貨碼頭設備自動化改造,推動青島港水平運輸車輛清潔能源替代,增加青島港岸電設施,持續推進氫能港口建設。完善充(換)電站、加氫站、岸電等基礎設施網絡,加快建設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統。
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積極引進電動、氫動力、混合動力等新能源低空飛行器整機制造及示范運營項目。
開展創新示范推廣。推動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固態電池項目招引和落地,引導綠電—綠氫—綠碳產業鏈各環節集聚發展。開展“雙碳”技術創新轉移轉化示范,推動有條件的產業集聚區向“雙碳”技術創新集聚區轉變。
原文如下: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青島市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到2035年基本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構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空間格局
(一)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優化各類空間布局。推動陸海生態協同保護,提升大澤山等地區水源涵養功能,加強大沽河流域與河口海灣的系統保護修復,集約利用海域、海島、海岸線資源。拓展現代都市農業空間,保護膠萊平原農產品主產區,保障現代海洋牧場建設的空間需求。嚴格開發強度管控,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有序實施城市有機更新和土地綜合整治。(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區、市人民政府落實,不再逐一列出)
(二)打造綠色發展高地。推進國家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深化嶗山區、青島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5個區(市)山東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綜合性區域試點,爭取形成原創性、引領性改革舉措。引領山東半島城市群協同發展,推動青島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中走在全省前列。推動上合示范區、青島自貿片區構建國際綠色合作新平臺,打造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新引擎。(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三)加速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推動傳統制造業向產業鏈高端延伸,加快產品結構升級。大力推動鋼鐵、石化、化工等行業綠色低碳轉型,推廣節能低碳和清潔生產技術裝備,推進工藝流程更新升級。推進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深度融合,深入實施“工賦青島”行動,持續推動重點產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建設,到2025年年底,建立重點產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30個左右。強化企業技術改造提升,每年滾動推進500個以上技改項目建設。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培育發展綠色低碳產業。積極構建“10+1”創新型產業體系,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壯大節能環保、集成電路、新型顯示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建設綠色制造體系和服務體系,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打造一批領軍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打造一批零碳工廠和園區。到2030年年底,新培育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等100家左右,節能環保產業規模年均增速不低于10%。(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營經濟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五)提升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水平。深入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新上耗煤項目能效水平達到國家和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有序推進低效小煤電機組關停并轉,到2025年年底,30萬千瓦以下抽凝機組基本替代退出。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統籌天然氣供給、可再生能源消納和電網穩定運行,推進新一代超超臨界煤電機組、重型燃氣機組等大型支撐電源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積極穩妥發展非化石能源。積極布局海洋新能源,在青島西海岸新區、即墨區海域集中開發海上風電,加快深遠海海上風電項目和即墨區海上光伏項目建設,謀劃儲備遠海漂浮式光伏項目,力爭2030年建成千萬千瓦級海上新能源基地。推動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拓展氫能在交通、工業等領域應用場景。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合理利用膠東半島核電資源,穩妥推進核能供暖。積極推進生物柴油推廣應用試點建設。到2025年年底和2030年年底,全市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分別達到700萬千瓦以上和1200萬千瓦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海洋發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統籌本地電網結構優化和互聯輸電通道建設,推進瑯琊、寨里等500千伏骨干電網工程。加快微電網、虛擬電廠、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建設,打造以高比例外電送入、新能源電力高效消納為顯著特征的堅強智能電網。大力發展新型儲能,全面提高儲能在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應用水平。到2025年年底和2030年年底,新型儲能規模分別達到40萬千瓦以上和100萬千瓦以上。(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城鄉建設發展綠色低碳轉型
(八)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筑。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逐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以青島西海岸新區、嶗山區為試點,規模化推廣超低能耗建筑,鼓勵建設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推廣先進高效照明、空調、電梯等設備。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推動“光儲直柔”技術應用,積極發展清潔低碳供暖。推廣綠色建造和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到2025年年底和2030年年底,累計建成綠色建筑面積不低于15億平方米和19億平方米;2025年起,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比例達到5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促進農業農村綠色發展。持續抓好化肥和農藥的科學施用,推廣滴灌、噴灌等高效節水技術,拓展水肥一體化技術應用。建立健全秸稈、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畜禽糞污等農業廢棄物收集利用處理體系。打造“無廢牧場”等綠色低碳生產應用場景。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培育鄉村綠色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因地制宜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有序推進農村地區綠色能源替代。到2030年年底,清潔取暖率達到8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轉型
(十)完善綠色交通運輸體系。優化陸海聯動,完善海鐵聯運網絡,大力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發展,推進青島港主要港口、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建設,提高綠色集疏運比例,持續提高大宗貨物的鐵路、水路運輸比重。探索“高速公路+光伏”新能源開發和應用場景,合理利用高速公路沿線、收費站、匝道圈建設分布式光伏。推進集裝箱、干散貨碼頭設備自動化改造,推動青島港水平運輸車輛清潔能源替代,增加青島港岸電設施,持續推進氫能港口建設。完善充(換)電站、加氫站、岸電等基礎設施網絡,加快建設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統。(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實施交通運輸工具清潔化替代。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動船舶、航空器、非道路移動機械等采用清潔動力,加快淘汰老舊運輸工具,推進零排放貨運,加強可持續航空燃料研發應用,鼓勵凈零排放船用燃料研發生產應用。加快青島地鐵既有線路綠色低碳改造,推廣飛輪儲能等節能降碳技術應用,適時開展碳纖維地鐵列車示范推廣。積極引進電動、氫動力、混合動力等新能源低空飛行器整機制造及示范運營項目。到2025年年底和2030年年底,營運車輛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分別下降5%和10%左右。(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青島海事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資源全面節約戰略
(十二)實施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在石化、化工、鋼鐵等碳排放重點行業試行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開展單位能耗產出效益綜合評價,推動專業服務機構開展節能診斷惠企服務,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節能降碳管理機制,推廣節能降碳“診斷+改造”模式,強化節能監察。鼓勵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方式加大對節能降碳項目支持力度,助推企業綠色低碳轉型。到2025年年底和2030年年底,工業重點領域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分別達到35%和40%。(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行政審批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強化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加強水、糧食、土地、礦產等各類資源的全過程管理和全鏈條節約。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加強重點領域節水,發展節水產業,加強非常規水資源利用,建設節水型城市。落實反食品浪費法,健全糧食和食物節約長效機制,開展糧食節約行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制度,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優化存量土地開發利用,提升海域空間利用效率。加強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全面實施綠色勘查,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強低品位礦、尾礦資源的綜合利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持續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健全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完善廢棄物回收網絡,加快國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城市建設。加快廢舊家電拆解、報廢汽車拆解等再生資源加工利用產業發展,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梯級利用和再利用,提升廢棄物利用規模化、規范化、精細化水平。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類收集和資源化利用,推廣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提高建材循環利用率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持續推進省級以上園區循環化改造,打造一批“無廢園區”等“無廢細胞”。到2025年年底和2030年年底,大宗固體廢棄物年利用量達到4000萬噸左右和5000萬噸左右。(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消費模式綠色低碳轉型
(十五)引導綠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費方式。系統推進吃、穿、住、行、用、游等各領域綠色轉型,引導公眾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反對鋪張浪費、推廣“光盤行動”、抵制過度包裝、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倡導綠色出行。鼓勵開展碳普惠行動,實施大型活動碳中和,探索個人碳賬戶和碳積分激勵機制。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引領作用,持續推動全市黨政機關節約型機關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激發綠色消費市場潛力。加大綠色產品供給,引導企業開展綠色設計、選擇綠色材料、推行綠色制造、采用綠色包裝、開展綠色運輸、回收利用資源。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開展新能源汽車和綠色智能家電、節水器具、節能灶具、綠色建材下鄉活動,鼓勵家電和平臺企業開展進社區免費檢測、上門拆舊換新等服務,引導消費者購買綠色產品。打造高品質生態旅游路線,推進景區高質量運營。(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發揮綠色創新支撐作用
(十七)加強應用基礎研究。組織實施青島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計劃,面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科學問題,支持開展綠色低碳轉型相關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高質量推進嶗山實驗室、國家創新中心、大科學裝置等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支持現有平臺納入國家平臺建設布局。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優化高校學科專業設置,夯實綠色轉型智力基礎。(市科技局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快關鍵技術研發。發揮科教資源及重點企業科技研發優勢,加大綠色低碳科技研發力度。聚焦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低碳零碳工藝流程再造、新型電力系統、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資源節約集約與循環利用、新污染物治理等領域,統籌強化低碳零碳負碳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突破氨燃料船、甲醇燃料船等船舶可替代綠碳燃料技術和綠色智能船舶攻關。加強關鍵技術攻關,完善常態化綠色低碳關鍵技術需求征集機制。(市科技局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開展創新示范推廣。推動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固態電池項目招引和落地,引導綠電—綠氫—綠碳產業鏈各環節集聚發展。開展“雙碳”技術創新轉移轉化示范,推動有條件的產業集聚區向“雙碳”技術創新集聚區轉變。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形成一批技術轉移轉化專業機構,支持重大技術成果工程化、產業化與示范應用,建設一批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推進董家口新材料及綠色化工科創園中試基地項目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完善綠色轉型政策體系
(二十)落實綠色轉型財稅政策。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在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推廣“反向開票”方式。支持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傳統行業改造升級、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廣等領域工作。按照國家規定要求,做好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落實支持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豐富綠色轉型金融工具。積極把握碳減排支持工具政策延期至2027年年底的有利機遇,發揮好碳減排工具地方法人財政貼息政策作用,推動銀行切實加大碳減排貸款投放。加大信貸產品創新力度,有針對性地發展碳排放權、用能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服務業務。積極開展環境權益融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綠色消費信貸等金融創新,持續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嚴格落實“有保有壓”差別化信貸政策,重點支持節能減排、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轉型升級、減量置換等項目。放大青島西海岸新區氣候投融資試點效應,探索建立企業金融碳賬戶,探索構建多元碳普惠機制。發展綠色保險,創新開展碳匯價值等綠色保險,探索建立差別化保險費率機制。(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青島金融監管局、青島證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完善綠色轉型投資機制。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重點行業節能降碳、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重點項目。引導和規范社會資本參與綠色低碳項目投資、建設、運營,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新能源、生態環境保護等綠色轉型相關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實行綠色轉型價格政策。落實國家電力價格改革,通過價格機制引導靈活性電源參與系統調節,實行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探索建立新型儲能價格形成機制。落實階梯電價制度和分時電價政策,嚴格執行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完善居民階梯水價、非居民用水及特種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持續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推進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建立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激勵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務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健全綠色轉型市場化機制。深入推進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統籌土地、能耗、水耗、碳排放等指標,推動資源要素向節能降碳、環境保護、資源循環利用等領域重點項目傾斜。完善用能權交易制度,在重點行業開展用能權交易。依法探索建設用水權交易市場,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指導重點企業參與全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推動落實生態補償和損害賠償制度,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指導重點企業依法依規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和自愿減排交易。認真落實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機制,扎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積極參與綠色發展標準體系構建。完善青島市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建設指南,補充基礎通用標準及碳減排、碳清除相關標準,推動企業參與碳排放和產品碳足跡核算、報告、核查等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支持青島港港口集裝箱碳足跡核算服務平臺建設。鼓勵有關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科研院所參與國家行業組織研制的啤酒、家用電器、橡膠輪胎等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采集重點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按照省統一要求推進重點產品碳足跡數據庫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組織實施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各區(市)要明確綠色轉型重點任務,結合實際抓好本方案貫徹落實。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凝聚合力,推動工業、能源、城鄉建設、交通等重點領域綠色轉型。重要情況按程序及時向市委、市政府請示報告。(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加強法治保障。推動《青島市海洋經濟促進條例》《青島市數據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制定工作,為各領域綠色轉型提供支撐。落實民法典綠色原則,引導民事主體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依法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修復機制。(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海洋發展局、市商務局、市大數據局、市檢察院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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