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由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主辦,錫林郭勒盟能源局、西烏珠穆沁旗人民政府、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氫能分會承辦的“綠色氫氨醇產業集群推進會”在錫林浩特召開。
中國能源研究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主任委員,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法制和體制改革司原副司長梁志鵬出席大會并發言。他指出,綠氫是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乃至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途徑,既是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消納轉化的一種方式,也可以對工業生產的煤炭、天然氣等原料進行清潔替代。我國亟待完善支持綠氫(氨、醇)的相關政策,推動氫能這個未來產業盡快實現產業化發展,為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開辟新途徑,為經濟發展增添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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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氫發展大勢所趨
綠氫作為一種清潔能源載體,可儲存和運輸,有助于解決可再生能源的間歇性問題,同時又可以作為新型的工業原料和交通燃料,推動工業和交通領域深度脫碳。從具體的應用領域來看,綠氫主要應用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替代化石燃料,綠氫可作為無碳燃料替代石油和天然氣,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助力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二是儲能與運輸,綠氫具有高能量密度,可作為儲能介質,還可以轉化為便于運輸和儲存的氨、甲醇等液體燃料。三是工業原料應用,綠氫可用于鋼鐵、化工等工業領域,替代傳統碳基原料,減少對礦產資源的消耗,降低工業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
目前,美國、德國、英國以及我國在內的全球主要經濟體,已制定清晰的綠氫發展戰略和路線圖,制定階段性的綠氫使用規模目標,采取財政補貼、稅收抵免等政策,并支持氫能輸送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我國制定的《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明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氫量達10-20萬噸/年,到2030年,形成較完備的氫能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清潔能源制氫供應體系,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與核心任務,為我國綠氫產業發展繪就了藍圖。?
“十四五”期間,我國涌現出一批綠色氫氨醇示范項目,包括首個年產能萬噸級光伏綠氫示范項目——新疆庫車綠氫示范項目、年產能32萬噸的遠景能源赤峰綠氨項目、年產能18萬噸國家電投大安綠氫合成氨一體化項目等。與此同時,我國鋼鐵企業的氫冶金應用也如火如荼,涌現出河鋼張宣科技120萬噸氫冶金示范工程、寶武湛江100萬噸氫基豎爐項目、興國鑄業高爐富氫冶煉項目等。
02
破解綠氫發展難題
梁志鵬分析認為,當前綠氫發展面臨成本高、缺乏穩定市場需求、基礎設施尚待建立、缺乏足夠政策支持以及監管不適應五方面制約。
基于上述分析,他就完善支持綠氫產業發展等政策提出四方面建議:一是聚焦電價政策,鼓勵按照綠電自發自用或者綠電直連模式為綠氫(氨、醇)生產提供綠電,研究對此類綠電使用減免電力消費等方面有關附加的政策。同時地方政府應積極推動降低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的非技術成本。
二是聚焦市場需求,對綠氫應用的重點領域,如石油煉化、合成氨、甲醇,國家可采取政策措施拉動市場需求,包括設定單位產品碳強度限額指標,在產能調控中鼓勵上綠色產能,綠氫消費的產能可轉為增量產能,以及國家直接規定有關行業的綠色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等。
三是聚焦產業發展,綠氫還處于技術產業化發展階段,應鼓勵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創新。他建議國家支持依托重大工程集中開展綠氫科技攻關和集成應用示范,加速有關先進綠氫技術的產業化發展。
四是聚焦監督管理,健全國家能源管理部門牽頭、多部門參與的氫能產業協調管理機制,重點解決制氫項目的廠址選擇以及審批管理、氫能安全監督管理機制、制輸儲用設備檢測和認證體系。
對于錫盟綠氫產業高質量發展,梁志鵬提出以下建議:一是發揮資源優勢,放大自發自用或者綠電直連低成本綠電生產綠氫(氨、醇)的優勢;二是地方政府支持,統籌規劃風光綠氫發展,降低企業使用風電和光伏發電的用電成本,將綠色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三是優先就近用氫,優先選擇當地潛在使用綠氫企業,就近建設綠電-綠氫-用氫設施;四是完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對項目的先進性提出要求,要求項目單位采用經過嚴格監測和規范認證的產品,鼓勵項目投資企業與上游設備制造企業,按照產業鏈、創新鏈協同模式,推進技術研發和項目建設。